【漯河】养老保险政策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5-09-18 15:13
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部分(20%)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8%)计入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提供档案)
养老保险建立、中断和转移办理流程:
1、新增:新进员工需要办理养老保险时,由单位统一填写《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经社保机构审核后,办理参保手续(超过5人需同时报送电子盘),每月10号之前提交变更,当月生效,10号之后变更次月生效。
2、停保: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填写表六《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革表》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到行政大厅劳动局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中断手续(超过5人需同时报送电子盘)。每月10号之前提交变更,当月生效,10号之后变更次月生效。
3、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1)由外地转移至漯河:若是本地户口,到原参保机构领取缴费凭证,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交于漯河市行政大厅养老保险处5号窗口进行合户,若不是本地户口则不可以转移。
本市跨区转移:持转移表一式三份由原参保地五险盖章(医保卡上金额必须消费为零),再交由新签单位到转入地五险盖章参保;
(2)由漯河转移至外地:单位停保后,凭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领取缴费凭证交予新参保机构即可合户。员工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漯河每月1-10号变更社保转移手续。
(3)养老保险的补缴
养老保险只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补缴时凭身份证、养老本到行政大厅一楼,由行政大厅养老保险处进行核算并出具补缴条进行缴纳。 目前漯河从2015年月起只能补缴已出计划欠费部分费用,中间断档、中断等其他情况均不能补缴。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国家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养老保险由单位缴纳部分(20%)计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个人缴纳部分(8%)计入个人账户。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需要提供档案)
养老保险建立、中断和转移办理流程:
1、新增:新进员工需要办理养老保险时,由单位统一填写《建立职工养老保险关系申报表》加盖公章、劳动合同复印件、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经社保机构审核后,办理参保手续(超过5人需同时报送电子盘),每月10号之前提交变更,当月生效,10号之后变更次月生效。
2、停保: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填写表六《社会保险参保职工基本信息变革表》加盖公章、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并到行政大厅劳动局窗口办理养老保险关系的中断手续(超过5人需同时报送电子盘)。每月10号之前提交变更,当月生效,10号之后变更次月生效。
3、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
(1)由外地转移至漯河:若是本地户口,到原参保机构领取缴费凭证,凭身份证和缴费凭证交于漯河市行政大厅养老保险处5号窗口进行合户,若不是本地户口则不可以转移。
本市跨区转移:持转移表一式三份由原参保地五险盖章(医保卡上金额必须消费为零),再交由新签单位到转入地五险盖章参保;
(2)由漯河转移至外地:单位停保后,凭身份证复印件,到行政大厅领取缴费凭证交予新参保机构即可合户。员工在不同地区、不同单位的缴费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漯河每月1-10号变更社保转移手续。
(3)养老保险的补缴
养老保险只可以补缴中断期间的费用,补缴时凭身份证、养老本到行政大厅一楼,由行政大厅养老保险处进行核算并出具补缴条进行缴纳。 目前漯河从2015年月起只能补缴已出计划欠费部分费用,中间断档、中断等其他情况均不能补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