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待遇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18 13:36
一、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6%,个人2%)。
二、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参保第二个月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员工的医保新增及减少手续同养老保险
四、医保卡的办理及使用
1、参保单位次月5日至25日到医保中心凭上月参保凭证可以办理员工医保卡
2、部分员工在单位没有办成功医保卡情况:
①、员工在单位给予参保之前缴纳过区职工医保或市职工医保,先前公司已为其办理医保卡,无需重复办理
②、员工在单位给予参保之前缴纳过居民医保或大学生医保,先前也办理过医保需要办理退出以前的居民医保后,方可新增职工医保
3、医保卡使用:如住院只需向医院结算窗口抵押医保卡,按病情交纳部份押金,并告知医院说按医保手续,医院会自动进行结算。
4、医疗住院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注:1、11万元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报销限额,40万元为基本医疗和大额医疗保险合计最高支付限额,均指由医保基金实际报销支付的金额,而非参保患者实际支出的医疗费用总额。2、乙类药品需先由参保患者自负5%,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医用材料费(最高限价内)、输血费需先由参保患者自负20%,再按相应医院比例报销。3、床位费按照最高30元/天的标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相应医院比例报销。
5、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流程:
医师开具住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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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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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濮阳市医保病人医疗保险住院申请表》,一式二份,携带医保卡、住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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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医保窗口→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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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交费窗口→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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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病区、医保卡交病区管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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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领取出院证、医保卡→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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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结账窗口→报销
六、大病补充医疗
1、大病病种:
(一)恶性肿瘤病人放、化疗和支持用药;
(二)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
(三)器官、骨髓移植后使用必须的抗排斥药品;
(四)再生障碍性贫血;
(五)糖尿病患者胰岛素治疗;
(六)重性精神病人药物维持治疗;
(七)血友病。
2、报销方法:参保居民凭医保IC卡、《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规定病种就医证》和《濮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病历手册》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属个人负担部分由个人与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属居民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3、咨询电话:0393—6665605
七、异地就医
1、长期异地居住或移动工作在当地需要治疗的,凭当地居住证明,驻外工作参保职工凭单位证明到阳光大厦126窗口领取、填写《异地居住、驻外工作备案表》,经审核之后的住院(以入院时间为准)医疗费用按照医保政策规定待遇报销。
2、参保职工确因疾病住院选择《异地居住、驻外工作备案表》确定的医院就诊,并在住院3个工作日之内由家属携带本人三张一寸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阳光大厦126窗口领取、填写《异地居住、长期驻外工作协查表》
3、出院后,异地急诊报销准备材料:
①、《异地居住、驻外工作备案表》复印件
②、《异地居住、长期驻外工作协查表》
③、发票、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出院记录、主要检查结果,有手术复印手术记录)、出院证或诊断证明、医疗明细汇总单(A纸打印并盖章)、出院证明
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本人银行卡号(户名、账户、开户银行具体到支行)
服务电话:0393-87599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