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18 09:01
一、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0.5%),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员工出现工伤情况处理
1、员工在出现工伤72小时内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了解详细情况后报案至商丘市工伤保险管理部门(填写工伤工伤快报表)
①、如果员工因交通事故出现工伤,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双方有约定赔付结果,请交警写入责任认定书上)
②、如果员工出现工伤,需提供两份证人证言(两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单位报案后,由受伤职工家属1日内到参保单位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介绍信,证人证言模板
①、如果员工受伤后就诊医院不是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需持参保单位介绍信至工伤待遇处开具正式介绍信后转院至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②、如果员工受伤后就诊医院是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需持参保介绍信至工伤待遇处开具正式介绍信交至医院医保办
注意:如果员工受工伤后,在医院治疗不可使用医保卡,需使用现金缴费,否则工伤待遇不予审核报销
3、受伤职工家属从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5日内将申请表、证人证言、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原件交至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需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提交至工伤认定部门
4、工伤认定部门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出具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结果。
5、员工在后期治疗时,每次前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前都需到工伤待遇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期为2天。(如没有出具介绍信,当次费用不予报销)
6、员工在治疗痊愈后再申请工伤待遇报销手续。
7、如工伤员工经手术、药物治疗后需康复:
①、由员工到参保单位领取康复申请表格,经单位批准
②、交至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员工康复医院)审批
③、经工伤康复预防处审批
④、工伤员工到协议医院康复治疗
四、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
工伤保险待遇分类一览表
附表2:材料清单
A、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河南省工伤认定申请表(受伤职工或家属签字按手印)
2.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受伤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2份(A4正反面)
5.医院诊断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工伤事故报告
7.证人证言(2名以上手写按手印,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8.授权委托书(受伤职工或家属签字按手印)
9.受伤职工如在非定点医院治疗且伤情较重,需要医院开具“不适宜转诊证明”(7日内有效,过期重开)
10.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且员工无主要责任的,需有交警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11.申请人与受伤职工关系证明
12.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B、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住院或门诊的申请医疗待遇所需材料
①、工伤认定书复印件
②、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原件
③、住院病历复印件、汇总的费用明细(若住院需提供)
④、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
⑤、工伤职工个人权益单
⑥、如住院需出院证原件
⑦、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⑧、伤残待遇处开的《工伤职工就诊介绍信》(返还联)
⑨、有检查费用的CT、X光或核磁等检查报告单
参保单位将待遇申请提交后,商丘市工伤保险管理局在3个月内将待遇申请标准打至参保单位账户。(审核金额根据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拨付计划为准)伤残待遇处电话:2783500
C、被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住院或门诊的申请康复待遇所需材料
提示:住院前携带医院《康复计划书》、《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各一式三份)、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到社保局盖章住院,无需开介绍信,再送至医院。
(1)工伤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
(3)医院医疗费用原始发票原件;
(4)医院病历(带首页及入院、出院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等)、打印的总费用清单;
(5)医院的出院证明原件;
(6)工伤职工个人权益记录表;
(7)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8)档案袋一个;
(9)工伤认定书中认定属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赔偿协议等材料。
D、申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或护理费需提交材料
1、《商丘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表》;
2、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3、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5、劳动能力鉴定发票原件;
6、被评为1-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申请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待遇还需提供:
(1)《商丘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
(2)工伤职工本人名下开具的工商银行卡复印件
E、申请一次工伤医疗补助金需提供材料
1、《商丘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表》;
2、《商丘市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
3、《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4、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6、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
7、《商丘市社会保险关系停保登记表(减少)》(原件、复印件)。
F、工亡职工及供养亲属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供材料
1、《商丘市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受理表》;
2、《商丘市工亡待遇申请表》;
3、《工伤认定书(原件、复印件)或老工伤纳入表(复印件);
4、工亡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死亡证明》(原件、复印件)、《火化证明》(原件、复印件);
5、被供养亲属(女满55周岁,男满60周岁,子女18周岁以下)的如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与工亡职工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公安机关出具的关系证明/公证书等);
6、乡(镇)、街道办事处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无经济来源证明;
7、被供养亲属为在校学生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
8、被供养亲属为孤寡老人或孤儿的,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9、男不满60周岁,女不满55周岁,子女年满18周岁,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被供养亲属,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
10、《商丘市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人员社会化发放登记表》;
11、被供养亲属本人名下开具工伤银行卡复印件;
12、经办机构认为有必要的其它材料。
工亡家属享受待遇:
1、工亡——丧葬补助金(2014年度22311元)、一次性工亡补助金(2014年度53.91万)、抚恤金发放细则待定【提交材料见上方】;
2、养老个人账户退款材料
【提交材料】退款申请表2份、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空白收据加盖财务章
(退养老个人部分 ,预计到单位账时间 2个月左右)
3、公积金单位及个人账户退款材料:
【提交材料】公积金退款申请表、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退单位加个人部分,到单位账时间预计一周左右)
4、医疗个人账户家人刷卡即可获取
工伤鉴定流程(出院康复3个月后)
领鉴定表——提交鉴定材料——工伤员工凭票按要求体检——领取结果——若评级则递交申领伤残津贴所需材料
一、领鉴定表
领表时间(正常工作时间,8:30—12:00;14:30—15:30)
地址:陇海路工人路,1楼0108室
携带材料:工伤认定书原件,领取《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档案袋一个
提交鉴定材料,鉴定材料提交时间(每月18—21日),鉴定事项(每项300元)
A、初次鉴定、复查鉴定(一年以后伤情复发);
B、护理依赖(以后生活不能自理);
C、停工留薪期(单位批1年,个人要求两年,有歧义)
D、辅助器具(根据具体情况)
二、劳动能力鉴定提交材料
A、《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上
B、《河南省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查看及复印件)
C、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个人申请)一份
D、工伤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病历(复印件)等诊疗材料
地址:长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劳动局2楼
三、工伤员工凭票按要求体检
携带材料:体检人身份证原件、体检费、及相关辅助检查材料(如CT、X光)
领取结果
1、一般一周后到商丘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领取鉴定结论
2、地址:长江路与中州路交叉口劳动局2楼
特别提示:
1、治疗工伤时,不得使用医保卡,使用医保结算医疗费,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报销。
2、涉及交通事故的,需提供《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具有法律效力的双方理赔协议(需列明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赔偿明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