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社保

【鹤壁】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17 17:48

一、公司按劳动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相关政策为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缴纳失业保险。若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凭有关文件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进行求职登记,并办理申领失业金手续,在规定时间内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由单位缴纳1.5%和各人缴纳0.5%共同缴纳
二、员工在新增失业出现以下情况及处理意见
1、如果员工在参保单位之前没有缴纳失业保险,参保单位新增处理
2、如果员工在参保单位之前缴纳过失业保险,参保单位续保处理
三、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领失业金所需材料
员工提供
1、连续劳动合同包括上个单位(原件)
2、员工档案(密封档案袋,需提交失业中心)
3、员工身份证复印件2张
4、个人近期免冠彩色照片4张1寸
百硕提供
1、停保表
2、档案材料登记表1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出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关系的证明2份(需加盖单位公章)
提示:当月15-20号办理离职员工五险办停,停保日起30日内需提交员工申领失业金所需材料到失业中心。

 

失业金领取对照表

缴费时间(年)

领取月数(月)

1

3

2

6

3

9

4

12

5

14

6

15

7

17

8

18

9

18

10

19

11

20

12

21

13

22

14

23

15

24


领取标准:鹤壁市最低工资的80%(2014年鹤壁市最低工资1600元),即1280元/月。

 

员工新增保险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意见
1、如员工之前未参加过职工保险,按职工新增手续处理
2、如员工之前缴纳过(在鹤壁市社保局系统中能查到的)的保险(在保状态),填写《转移表》并盖章→转出单位盖章→转出社保机构盖章→由转入单位提交至社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
3、如员工之前缴纳过职工保险(停保状态):新单位填写《鹤壁市社会保险新增(恢复)人员申报表》,到所缴纳社保机构办理恢复手续,(只可补缴养老,其他险种不能补缴)
4、如员工之前缴纳过河南省社保、鹤壁市以外社保,由职工本人到原社保机构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交至新单位→新单位将参保凭证及新增表交至社保局→新接收社保局将会个原社保局发联系函→转入地社保机构给以合并个人账户,添加个人缴费信息
员工减少保险出现情况的处理(需停保表和期满终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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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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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比例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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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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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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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
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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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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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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