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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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生育保险政策及办理流程

发布时间:2015-09-18 15:09

一、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由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单位缴纳1%
五县一区生育: 
1、提前两个月选择生育定点医院进行盖章备案; 
2、盖章后携带备案表、准生证原件到百硕办公处进行备案; 
3、生育后两个月内凭以下材料到百硕办事处进行津贴报销 
(1)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复印) 
(2)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医院发票一联 
(4)诊断证明 
(5)医保卡 
(6)生育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全套病例(首页、手术记录、长期医嘱、临时医嘱) 
顺产不需要病例、复印件需用A4纸 
注:备案手续必须在生育前一个月递交到百硕办公处,如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备案导致无法报销的,所产生一切后果由个人负责。 
许昌市内定点医院生育: 
1、需提前两个月携带准生证、生育人员准生证、医保卡到百硕办公处开取生育介绍信,开介绍信时需要选定生育医院; 
2、到介绍信指定医院进行生育,出院时凭介绍信对医疗费进行定额报销,顺产600元、剖宫产1600元; 
3、生育后两个月内持以下材料到百硕办公处进行生育津贴报销: 
(1)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两面复印) 
(2)出生医学证明及复印件 
(3)医院发票二联 
(4)生育证明书(两名接生医生签字,加盖医院印鉴有效) 
(5)医保卡
(6)生育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注:复印件需用A4纸; 
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流产引产按指南和流程统一提交。(注:流产或引产手术费用必须在定点门诊或医院直接医保报销)

1、男职工配偶除非定点医院生产报销所需材料外,还另需
①、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男职工单位以及配偶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女方无工作单位证明
2、定点医疗机构流产/引产
①、单位计生办证明(说明婚育史、流产原因、采取何种节育措施、是否符合计生政策,盖计生章有效)
②、结算发票(需在定点医院直接报销手术费用)
③、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 门诊报销需提供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计划生育手术证明(三联单),住院报销需提供住院病历复印件(含病案首页、手术记录、出院小结)、出院证、诊断证明
⑤、参保职工医保卡原件、身份证原件
3、停保女职工生育费用申领
三、生育津贴及围保明细单查询网址:

单位提供离职证明,凭离职证明到劳动局灵活就业办理费用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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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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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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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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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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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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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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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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