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医疗保险的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18 14:15
一、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8%,个人2%)
二、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参保第三个月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员工新增医疗保险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意见
1、如员工之前未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按职工新增手续处理(报盘新增)
2、如员工之前缴纳过周口市市直职工医疗保险
①未停保状态:在转入单位领取《区域内转移表》并盖章→转出单位盖章→由转出单位提交至医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多人需报盘)
②停保状态:新单位填写《医疗续保表》,到所缴纳医保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多人需报盘)
3、如员工之前缴纳过河南省医保、周口市市直以外医保,由员工到新单位领取医疗联系函→员工到原医保机构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至新单位→新单位将其医疗参保凭证交至医保机构,缴费年限进行合并
四、员工减少医疗保险出现情况的处理(需报盘)
如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告知单位,单位将其医疗保险办理停保手续
五、医保卡的办理及使用
1、参保单位缴费并确认社保局划账后携带参保人员清单加盖医保中心参保管理专用章,到医保中心制卡科办理医保卡并领取医保卡。
2、部分员工在单位没有办成功医保卡情况:
①员工在单位给予参保之前缴纳过市直职工医保或是享受过失业待遇,先前公司或失业管理处已为其办理医保卡,无需重复办理。
②员工在单位给予参保之前缴纳过居民医保或大学生医保,先前也办理过医保卡,无需重复办理
3、医保卡使用:如住院只需向医院结算窗口抵押医保卡,按病情交纳部份押金,并告知医院说按医保手续,医院会自动进行结算。
4、医疗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6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进入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职工按规定比例承担。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三级医院和转往省内住院治疗(包括因公出差急诊)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5%;转往省外住院治疗(包括因公出差急诊)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
5、医疗报销额度=(总花费用 - 个人承担费用 - 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流程:
1、住院3天内将诊断证明、住院科室联系电话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及急诊章,写身份证号,注明外地急诊窗口收,咨询电话:0394-8275789
2、出院后,异地急诊报销准备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
②费用结算单据、医疗明细汇总单、出院证明
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出院记录、主要检查结果,有手术复印手术记录)
④若假期期间因外伤入院,需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外伤证明
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单位8%,个人2%)
二、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由参保第三个月1日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员工新增医疗保险出现以下几种情况的处理意见
1、如员工之前未参加过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单位按职工新增手续处理(报盘新增)
2、如员工之前缴纳过周口市市直职工医疗保险
①未停保状态:在转入单位领取《区域内转移表》并盖章→转出单位盖章→由转出单位提交至医保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多人需报盘)
②停保状态:新单位填写《医疗续保表》,到所缴纳医保机构办理续保手续(多人需报盘)
3、如员工之前缴纳过河南省医保、周口市市直以外医保,由员工到新单位领取医疗联系函→员工到原医保机构打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交至新单位→新单位将其医疗参保凭证交至医保机构,缴费年限进行合并
四、员工减少医疗保险出现情况的处理(需报盘)
如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告知单位,单位将其医疗保险办理停保手续
五、医保卡的办理及使用
1、参保单位缴费并确认社保局划账后携带参保人员清单加盖医保中心参保管理专用章,到医保中心制卡科办理医保卡并领取医保卡。
2、部分员工在单位没有办成功医保卡情况:
①员工在单位给予参保之前缴纳过市直职工医保或是享受过失业待遇,先前公司或失业管理处已为其办理医保卡,无需重复办理。
②员工在单位给予参保之前缴纳过居民医保或大学生医保,先前也办理过医保卡,无需重复办理
3、医保卡使用:如住院只需向医院结算窗口抵押医保卡,按病情交纳部份押金,并告知医院说按医保手续,医院会自动进行结算。
4、医疗住院起付标准:
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的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为600元,一个自然年度内进入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万元,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医疗费用,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参保职工按规定比例承担。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在职职工85%,退休人员90%。
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中的三级医院和转往省内住院治疗(包括因公出差急诊)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5%;转往省外住院治疗(包括因公出差急诊)的,在职职工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分别降低10%。异地安置退休人员住院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
5、医疗报销额度=(总花费用 - 个人承担费用 - 起付标准)*报销比例
职工医保患者住院流程:
医师开具住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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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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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周口市医保病人医疗保险住院申请表》,
一式二份,携带医保卡、住院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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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医保窗口→审核、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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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交费窗口→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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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病区、医保卡交病区管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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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区领取出院证、医保卡→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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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处结账窗口→报销
六、异地就医1、住院3天内将诊断证明、住院科室联系电话并加盖诊断证明专用章及急诊章,写身份证号,注明外地急诊窗口收,咨询电话:0394-8275789
2、出院后,异地急诊报销准备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医保卡复印件
②费用结算单据、医疗明细汇总单、出院证明
③盖章的住院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入院记录、临时医嘱、长期医嘱、出院记录、主要检查结果,有手术复印手术记录)
④若假期期间因外伤入院,需当地派出所或社区出具外伤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