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工伤保险待遇办理及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15-09-18 14:12
一、工伤保险是指国家或社会为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者及家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1%),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员工出现工伤情况处理
1、员工在出现工伤24小时内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了解详细情况后拨打工伤快报电话:8289518申报。
①如果员工因交通事故出现工伤,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双方有约定赔付结果,请交警写入责任认定书上)
②如果员工出现工伤,需提供两份证人证言(两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单位报案后,由受伤职工家属1日内到参保单位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介绍信,证人证言模板
①如果员工受伤后就诊医院不是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需持参保单位介绍信至工伤待遇处开具正式介绍信后转院至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②如果员工受伤后就诊医院是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需持参保介绍信至工伤待遇处开具正式介绍信交至医院医保办
注意:如果员工受工伤后,在医院治疗不可使用医保卡,需使用现金缴费,否则工伤待遇不予审核报销
3、受伤职工家属从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5日内将申请表、证人证言、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原件交至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需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提交至工伤认定部门
4、工伤认定部门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出具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结果。
5、员工在后期治疗时,每次前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前都需到工伤待遇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期为2天。(如没有出具介绍信,当次费用不予报销)
6、员工在治疗痊愈后再申请工伤待遇报销手续。
7、如工伤员工经手术、药物治疗后需康复:
①由员工到参保单位领取康复申请表格,经单位批准
②交至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员工康复医院)审批
③经工伤康复预防处审批
④工伤员工到协议医院康复治疗
附表1:工伤保险待遇分类一览表

工伤保险由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1%),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三、如员工出现工伤情况处理
1、员工在出现工伤24小时内告知参保单位,由单位了解详细情况后拨打工伤快报电话:8289518申报。
①如果员工因交通事故出现工伤,需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双方有约定赔付结果,请交警写入责任认定书上)
②如果员工出现工伤,需提供两份证人证言(两人证言及身份证复印件)
2、参保单位报案后,由受伤职工家属1日内到参保单位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介绍信,证人证言模板
①如果员工受伤后就诊医院不是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需持参保单位介绍信至工伤待遇处开具正式介绍信后转院至工伤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②如果员工受伤后就诊医院是工伤协议医疗机构,需持参保介绍信至工伤待遇处开具正式介绍信交至医院医保办
注意:如果员工受工伤后,在医院治疗不可使用医保卡,需使用现金缴费,否则工伤待遇不予审核报销
3、受伤职工家属从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5日内将申请表、证人证言、医师出具的诊断证明原件,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原件交至参保单位,参保单位需在自发生工伤之日起30日内将工伤认定申请提交至工伤认定部门
4、工伤认定部门在收到申请后,60日内出具是否属于工伤认定结果。
5、员工在后期治疗时,每次前去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前都需到工伤待遇部门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有效期为2天。(如没有出具介绍信,当次费用不予报销)
6、员工在治疗痊愈后再申请工伤待遇报销手续。
7、如工伤员工经手术、药物治疗后需康复:
①由员工到参保单位领取康复申请表格,经单位批准
②交至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员工康复医院)审批
③经工伤康复预防处审批
④工伤员工到协议医院康复治疗
附表1:工伤保险待遇分类一览表





